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的2021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顯示,標稱新疆蘇古同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古同商貿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生產日期:2020/12/06;規(guī)格型號:3.7L/桶)被檢出酸價(KOH)超標(檢出值為:1.3mg/g;標準值為:≤1.0mg/g)。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據了解,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有關,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脂肪氧化酸敗致使酸價超標。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蘇古同商貿公司生產的食用油并非首次曝出質量問題。
2020年7月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的2020年第17期食品抽檢通告顯示,標稱新疆蘇古同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蘇古同紅花籽油(生產日期分別為2020-03-11和2020-03-20),均被檢出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出值分別為:20.2mmol/kg、22.0mmol/kg;標準值為≤7.5mmol/kg)。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一般不會影響人體健康,但過高時可能會引起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2019年12月13日發(fā)布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通告(2019年第26期)》顯示,標稱新疆蘇古同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蘇古同亞麻籽油(生產日期分別為2019年09月21日和2019年10月06日),均被檢出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出值分別為:2.5mg/g、1.3mg/g;標準值為:≤1.0mg/g)。
據悉,酸值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恫俗延汀罚℅B/T1536-2004)中規(guī)定,菜籽油二級產品中酸值最大限量值為0.30mg/g;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煉、全精煉)(亞麻籽油)一級產品中酸值最大限量值為1.0mg/g。造成酸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yè)原料采購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
此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數據顯示,蘇古同商貿公司有3條行政處罰記錄(2020年至2021年),均因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罰款合計25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