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0月27日,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萬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豇豆)核查處置的通告。
萬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豇豆)核查處置的通告
一、萬寧萬城麥應照蔬菜攤位銷售的豇豆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任務來源:國抽不合格;食品名稱:豇豆;規(guī)格:散裝;購進日期:2021年8月9日;不合格項目:倍硫磷;銷售者(被抽樣單位):萬寧萬城麥應照蔬菜攤位;地址:海南省萬寧市萬城鎮(zhèn)萬城人民綜合市場內第17排第1-4號攤位。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監(jiān)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萬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于2021年9月9日啟動核查處置,將相關線索移送至萬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立案查處。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時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并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具有申請復檢和異議的權利;二是現場檢查;三是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四是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已查明,當事人購進該批不合格豇豆共7.5kg,已全部銷售完畢。
2.產品控制情況。執(zhí)法人員現場責令該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主動采取召回措施。當事人已在經營場所內張貼《召回公告》,但因該批次產品銷售時間距離發(fā)現問題時間較久,產品已被使用,召回數量為零。
3.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依據《海南省食品攤販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guī)定,萬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罰款人民幣8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該批豇豆為外購產品,出現豇豆不合格情況可能是源頭種植環(huán)節(jié),今后將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索取進貨票證。我局對其進行了復查,總體整改情況良好。?
萬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