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8月21日,湖北省麻城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 2023年第18期。
麻城市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23年第18期
一、檢驗報告編號:KW202309724
(一)抽樣基本情況
被抽樣單位:麻城市朱陳餛飩店;抽樣產品:油條;抽樣數量:1kg,不合格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1計),抽樣日期:2023年6月16日。
(二)核查處置情況
麻城市朱陳餛飩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對麻城市朱陳餛飩店責令改正,并立案查處。
(三)風險控制
麻城市朱陳餛飩店對上述不合格產品提交了整改報告,該店對上述不合格產品進行原因排查,通過分析,本次產品經抽檢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操作不規(guī)范。該店今后將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做好產品的經營工作,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四)整改情況
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油條是麻城市朱陳餛飩店自行加工的產品,截至本局送達檢驗報告時已銷售完畢,無法召回上述涉案產品。
麻城市朱陳餛飩店將嚴格完善各項記錄,嚴把進貨關,規(guī)范經營行為,消除食品不合格風險。
二、檢驗報告編號:F23040440
(一)抽樣基本情況
被抽樣單位:麻城市歧亭鎮(zhèn)誠玲食品商行;抽樣產品:香蕉;抽樣數量:2.27kg,不合格項目:吡蟲啉,抽樣日期:2023年4月19日。
(二)核查處置情況
麻城市歧亭鎮(zhèn)誠玲食品商行未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當事人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立案查處。
(三)風險控制
麻城市歧亭鎮(zhèn)誠玲食品商行采購農產品時,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消除不合格風險。
(四)整改情況
麻城市歧亭鎮(zhèn)誠玲食品商行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業(yè)務知識,加強食品安全意識。
三、檢驗報告編號:F23040431
(一)抽樣基本情況
被抽樣單位:麻城市李福華蔬菜店;抽樣產品:豇豆;抽樣數量:3.05kg,不合格項目:倍硫磷,抽樣日期:2023年4月19日。
(二)核查處置情況
麻城市李福華蔬菜店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立案查處。
(三)風險控制
麻城市李福華蔬菜店采購農產品時,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消除不合格風險。
(四)整改情況
麻城市李福華蔬菜店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業(yè)務知識,加強食品安全意識。
四、檢驗報告編號:KW202309501
(一)抽樣基本情況
被抽樣單位:麻城市中館驛鎮(zhèn)一家親超市;抽樣產品:泡椒筍尖;抽樣數量:8袋,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抽樣日期:2023年6月13日。
(二)核查處置情況
麻城市中館驛鎮(zhèn)一家親超市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對麻城市中館驛鎮(zhèn)一家親超市責令改正,并立案查處。
(三)風險控制
麻城市中館驛鎮(zhèn)一家親超市采購預包裝食品時,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消除不合格風險。
(四)整改情況
麻城市中館驛鎮(zhèn)一家親超市嚴格落實預包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業(yè)務知識,加強食品安全意識。
五、檢驗報告編號:B8D613024B8F6059514
(一)抽樣基本情況
被抽樣單位:麻城市鹽田河老蔡早餐店;抽樣產品:菜盆;抽樣數量:800ml,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抽樣日期:2023年6月13日。
(二)環(huán)節(jié)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2023年7月5日,麻城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做了現場調查。菜盆餐具不合格1個批次;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因涉嫌復用餐飲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進行調查,屬于自家清洗消毒使用,不存在購進銷售和召回等現象。
2、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洗滌劑配比不合理,餐具洗碗機沖水量不夠,餐具高溫消毒時間不足,從而出現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該店主動制定了整改報告,采取改正措施。
3、行政處罰情況
麻城市鹽田河老蔡早餐店復用餐飲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麻城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