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常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報2024年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督檢查結果。
一、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由市市場監(jiān)管局及各轄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按照分級及屬地監(jiān)管原則共同實施,還邀請相關領域資質認定專家參與,隨機抽取的50家機構中,除2家由于資質注銷、暫停營業(yè)等原因未能開展檢查外,實際現(xiàn)場檢查了48家檢驗檢測機構。檢查組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要求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相關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持續(xù)保持資質認定的條件和要求。此次檢查累計發(fā)現(xiàn)各類問題89條,檢查結果均經檢查組和被檢查機構現(xiàn)場確認,檢查結果均已回填至“蘇檢通”平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機構體系管理不規(guī)范
部分機構未能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等最新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要求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改版或修訂。部分機構未能定期組織開展內審和管理評審,不能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xù)符合性和有效性。
(二)辦理變更手續(xù)不及時
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存在未按照資質認定管理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人員變更、能力變更手續(xù)等情形。
(三)儀器設備管理不規(guī)范
部分機構存在儀器設備未按周期檢定或校準、儀器設備標識缺失、檢定或校準后的儀器設備未經計量確認即投入使用的情況。
(四)報告及原始記錄信息不完善
部分機構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存在信息不完整、表述不嚴謹、簽名不規(guī)范等情形,部分機構歸檔的檢驗報告和原始記錄不完整,個別機構涉嫌超范圍出具檢驗報告情形。
三、處理意見
經現(xiàn)場檢查和對檢查結果集中分析研判,處理意見如下:
10家機構通過現(xiàn)場檢查;27家機構在體系管理方面存在輕微問題,自行整改;10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1家機構移交稽查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一)開展問題整改
各檢驗檢測機構要高度重視整改工作,收到通報后,對照《問題確認表》中所列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逐一落實整改措施,不斷完善內部管理,規(guī)范檢驗檢測程序,加強人員培訓監(jiān)督,強化質量體系運行。整改報告和相關佐證材料請于11月30日前上報江蘇省檢驗檢測監(jiān)管服務平臺(蘇檢通)。
(二)督促落實整改
各轄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督促本轄區(qū)內發(fā)現(xiàn)問題的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對其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驗證,對機構上報的整改報告和相關佐證材料及時進行審核確認,運用江蘇省檢驗檢測監(jiān)管服務平臺(蘇檢通)完成此次監(jiān)督檢查的整改后處理工作,確保全程留痕閉環(huán)監(jiān)管。
(三)開展分析研究
各轄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要深入分析此次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尤其是區(qū)域性、行業(yè)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管方法探索研究。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建立檢驗檢測機構長效監(jiān)管機制,加強合規(guī)引導,提升監(jiān)管能力,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促進常州市檢驗檢測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
常州市2024年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監(jiān)督檢查結果
序號 | 機構名稱 | 問題匯總 | 綜合意見 |
1 | 常州名伴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服務大廳公示的安檢項目缺少整備質量/空車質量及其限值。 2.環(huán)檢1號線煙度計缺少有效的檢定證書,機構稱已停止使用近兩年,機構未辦理能力撤銷手續(xù)。 3.查機構320400169240425121344455號環(huán)檢報告上VelMaxHP檢測結果無計量單位。 4.查240425321204N0071460-2號報告為復檢報告,但首檢報告和記錄未一并歸檔。 | 責令限期改正 |
2 | 常州市延陵汽車檢測有限公司 | 1.機構體系文件未按照市場監(jiān)管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補充技術要求》(市監(jiān)檢測發(fā)〔2022〕111號)進行改版或修訂。 2.機構體系文件CZYL-QM-2020《質量手冊》中缺少授權簽字人簽字識別表。 3.歸檔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記錄中缺少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儀器設備檢驗部分)。 | 自行整改 |
3 | 常州達順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2號線出口右側缺少隔離護欄;檢測車間人行通道缺少隔離護欄;地溝缺少排氣裝置。 2.機構體系文件未按照市場監(jiān)管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進行改版或修訂。 3.滾筒制動檢驗臺狀態(tài)標識過期。 | 自行整改 |
4 | 常州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5 | 江蘇秋泓環(huán)境檢測有限公司 | 1.2023年度內部審核實施計劃表中受審部門缺少“物質庫”(在質量手冊的組織架構中有物質庫部門并有職責)。 2.對涂某某的人員能力監(jiān)督/監(jiān)控記錄表中(監(jiān)督/監(jiān)控日期:2024年4月23日),內容缺少檢測項目及檢測標準。 | 自行整改 |
6 | 常州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研究院 | 1.報告編號(2024)CJ-WT-D0048原始記錄第二頁修改不規(guī)范。 2.報告編號(2024)GL-WT-L0232原始記錄第二頁7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的原始記錄為符合,缺少原始性。 3.報告編號(2024)CJ-WT-D0249原始記錄編號與報告編號不一致。 | 自行整改 |
7 | 常州市規(guī)劃設計院土工試驗室 | 未能提供計量校準服務商南京晨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計量中心能力附表。 | 自行整改 |
8 | 江蘇三陽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分析天平期間核查用的標準砝碼檢定證書。 | 自行整改 |
9 | 常州華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型號GC9800氣相色譜儀期間核查提供不出核查結果評價和結論。 | 自行整改 |
10 | 常州市東晨建筑機械檢驗有限公司 | 1.機構體系文件未按照市場監(jiān)管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修訂或改版。 2.未能提供2024年結果質量控制計劃和相應記錄。 | 自行整改 |
11 | 常州市慧宇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電子天平期間核查記錄分析評價表無標準砝碼多次稱重的信息。 | 自行整改 |
12 | 常州市金壇區(qū)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13 | 江蘇鑫宇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14 | 常州蘇防人防工程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2023年度內審報告。 | 自行整改 |
15 | 常州市寶豐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機構已暫停營業(yè) | |
16 | 常州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 D00821642400092J檢驗報告粘結強度現(xiàn)場檢測原始記錄(LX勻保溫板質)缺少粘結強度的檢測計算公式。 | 自行整改 |
17 | 常州科鑒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2024年度的質量控制計劃。 | 自行整改 |
18 | 溧陽市江南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19 | 江蘇飛凡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計量校準服務商-蘇州萊測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校準能力附表。 | 自行整改 |
20 | 常州精誠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授權簽字人羅丹2024年4月離職,質量手冊中人員崗位授權、授權簽字人的識別未及時更新。 2.未能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與RB/T 214-2017條款對照表; 3.2023年度內審計劃和檢查表未涉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tài)環(huán)境監(jiān)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國市監(jiān)檢測〔2018〕245號的要求。 4.用于電子天平期間核查的標準砝碼未經檢定。 | 自行整改 |
21 | 江蘇華瑞基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2024年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計劃表每臺設備期間未明確規(guī)定核查方法。 2.2024年內審未對總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等崗位進行審核。 | 自行整改 |
22 | 常州市愛車車輛檢測有限公司 | 1.服務大廳公示的內部組織機構圖與質量手冊不一致。 2.路試車道兩排隔離護欄間距為4米,不滿足寬度為6米的要求。 3.未能提供2024年度人員培訓計劃。 | 責令限期改正 |
23 | 常州市常金汽車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服務大廳公告的承諾書中缺少機構法人或最高管理者簽字。 2.(1)機構有四條排放檢測線,配置了兩個環(huán)境參數測試儀;(2)環(huán)保2號線柴油車排放采樣線長度為3.7米,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3.(1)《質量手冊》中缺少體系文件與新版評審準則的對照表;(2)CJQJ/SC-2023《質量手冊》中缺少授權簽字人一覽表。 4.環(huán)保2號線用標準氣體缺少安全固定裝置。 | 責令限期改正 |
24 | 常州市東順汽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1.輪胎氣壓表缺少有效溯源證書。 2.路試車道缺少起點標識和安全警示標識;路試駐車制動儀旁堆放了輕型摩托車、農用推車等無關物品。 | 責令限期改正 |
25 | 常州市金壇雙俊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26 | 常州金福汽車檢測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27 | 溧陽晶聯(lián)車輛檢測有限公司上興分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28 | 常州市金壇聚祥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29 | 常州冠榮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服務大廳缺少公正性聲明。 2.(1)底盤部件檢查用地溝有效長度為4.5米,不符合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補充技術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2)駐車制動檢驗設備不能正常工作;(3)底盤動態(tài)檢驗缺少檢驗工位標志。 3.(1)缺少最高管理者、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內審員等的任命文件;(2)2024年度《質量控制計劃》中批準人為王建榮(副總),與CZGRB33-2023《質量控制程序》規(guī)定技術負責人(薛波)審批不符。 4.檢驗流水號為240430321204N0085988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儀器設備部分)缺少檢驗依據。 | 責令限期改正 |
30 | 常州市金順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1號線側滑臺滑板移至外側極限時示值為0.1m/km,移至內側極限時示值為15.2m/km,測量范圍不符合要求。 | 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和第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 因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移交案件線索,該公司正處于立案調查中,尚未結案 |
31 | 常州拓進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1.環(huán)境參數測量儀狀態(tài)標識有效期為2023年11月7日。 2.地溝缺少排氣風扇。 | 自行整改 |
32 | 常州凱邦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1號線排放檢測工位煙度數據采集線三通為手動開關裝置。 2.停車場被占用。 | 自行整改 |
33 | 常州市博洋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蘇DE698Z(報告編號:240701321204N0254054-3)安全技術檢驗表(儀器設備檢驗部分)中記錄的總檢次數為3次,機構未保存歷次檢驗報告。 2.蘇D28W43(報告編號:240701321204N0252985-1)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人工檢驗部分)中記錄方向盤最大自由轉動量為14°,機構無法提供自由轉動量檢驗記錄 | 自行整改 |
34 | 鑫高得(常州)數字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未能提供2023年12月管理評審的輸入材料。 2.缺少校準服務供應商東莞市帝恩檢測有限公司的供方評價材料。 | 自行整改 |
35 | 常州三江科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機構地址從通江南路299號教育產業(yè)園2號樓4樓搬遷至寒山路1號B1棟6樓,未按要求辦理變更手續(xù)。 2.總經理和授權簽字人鐵瀛已離職,未按要求辦理變更手續(xù)。 3.檢驗人員沈陽、李承宣、黃成昭、呂炳輝、董靈曉已離職。 4.未能提供獲證后的管理體系運行記錄,也未出具檢驗報告。 | 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 該機構已于2024年8月30日公告注銷 |
36 | 常州塑料產品質量監(jiān)測中心有限公司 | 1.放置天平的空間溫濕度不能滿足檢驗檢測環(huán)境條件。 2.(1)機構體系文件未按照市場監(jiān)管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修訂或改版,也未能提供相關宣貫培訓記錄。(2)未能提供2023年度內審的審核計劃。(3)FA604G電子天平期間核查方法不合適。(4)存貯標準氣體鋼瓶上的壓力表未檢定/校準。 | 自行整改 |
37 | 常州紡檢檢驗有限公司 | 1.未能提供內審員的任命文件。 2.未能提供用于期間核查外借的溫度計、標準分銅的檢定/校準證書。 | 自行整改 |
38 | 常州銘瑞環(huán)境檢測有限公司 | 1.未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進行改版。 2.未能提供2023年度管理評審改進決定的實施記錄。 3.查編號;MR-J-20180003電子天平2023年9月期間核查記錄核查用砝碼未能提供檢定/校準證書。 4.查現(xiàn)場硫酸銅溶液(配置日期2024年1月4日),機構未能提供配置記錄。 5.查RW-2024-04-064B01檢驗檢測報告第4頁有組織廢氣檢測結果表中測點截面積、排氣筒高度、標干流量、非甲烷總烴排放速率未在資質認定證書能力附表范圍內。 | 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已移送稽查立案調查 |
39 | 常州民生環(huán)境檢測有限公司 | 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標準氣體罐體壓力表檢定標識有效期為2024年3月4日,已超期。 | 自行整改 |
40 | 江蘇全威檢測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1日STX1202ZH電子天平期間核查記錄表采用200g標準砝碼進行期間核查,期間核查未按制定文件JSQW/HC01百分位電子天平期間核查方案(5g)不一致。 | 自行整改 |
41 | 江蘇蘇寰檢驗檢測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 1.未能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與機構質量手冊條款對照表。 2.未能提供新準則和改版后的體系文件宣貫培訓記錄。 3.機構2024年3月7日硝酸銀溶液配制記錄,缺少稱量儀器、配制過程、復核人等信息。 | 自行整改 |
42 | 常州東方潤遠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43 | 江蘇瑞璞特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 1.機構體系文件未按照市場監(jiān)管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修訂或改版。 2.機構2023年度內審未對4.1、4.2、4.3、4.4條款進行審核。 | 自行整改 |
44 | 綠泰檢測服務(常州)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與RB/T 214-2017條款對照表。 | 自行整改 |
45 | 江蘇新晟環(huán)境檢測有限公司 | 1.提供不出量值溯源機構安正計量檢測有限公司的供方評價材料。 2.機構用BOD5恒溫恒濕培養(yǎng)箱保存五日生化需氧量檢測樣品,未能提供儲存溫度的監(jiān)控記錄。 3.未能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第21號)與RB/T 214-2017條款對照表。 4.用于分析天平期間核查的標準物質砝碼未經檢定。 | 自行整改 |
46 | 江蘇同普綠洲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 1.授權簽字人由吳秋云變更為王樂,機構未能提供變更手續(xù)。 2.查看8臺氣體分析儀校準證書:缺少響應時間校準結果。 3.機構體系文件未按照市場監(jiān)管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 年第21 號)修訂或改版,也提供不出相關宣貫培訓記錄。 4.未能提供2023年結果質量控制計劃和相應記錄。 | 責令限期改正 |
47 | 特斯特(江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1.(1)機構未按程序文件規(guī)定保存已檢樣的處置記錄;(2)機構未能提供樣品留樣專用冰箱的溫度監(jiān)控記錄。 2.機構提供的多功能聲級計(編號為TSTJC-02-004)、聲級校準器(編號為TSTJC-02-005)校準證書無資質有效標識。且聲級計屬于強制檢定器具。 | 責令限期改正 |
48 | 常州市城市排水監(jiān)測站 | 1.查2023年度內審材料:審核依據缺少生態(tài)環(huán)境監(jiān)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未能提供內審員宗邵軍的授權文件。 2.查機構設備校準計劃中7030型智能皂膜流量計(編號0807169)精度溯源要求為±1ml/min。但該設備校準證書(編號123041148)中1000ml/min校準點的誤差均超過3ml/min。 3.計劃編號20230904002采樣記錄單中樣品名稱為企業(yè)名稱。 | 責令限期改正 |
49 | 常州利源環(huán)境檢測有限公司 | 未發(fā)現(xiàn)問題 | |
50 | 常州華立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已注銷 |
附件∶常州市2024年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監(jiān)督檢查結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