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獲批仍被扣1個月工資
“每天上班都超過10個小時,工作強度非常大,而且都是拿固定工資,加班沒有加班費?!弊蛉?,來自南昌美嘉義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嘉公司)的幾位員工向本報投訴稱,因為單位未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勞動權益無法保障。面對超負荷工作的壓力,選擇辭職的員工還被扣了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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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辭職被扣1個月工資
涂先生介紹,自己是美嘉公司石膏部的一名高級技工,自從2010年8月入職以來,單位一直未與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社保。涂先生說,由于平均每天工作時間達到10個小時以上,工作強度大,他的老鄉(xiāng)涂輝向公司書面辭職并最終獲同意,但公司扣了他一個月的工資,加上每個月被扣的押金,共計4000多元。
回應:員工所述情況不實
針對此事,美嘉公司的負責人魏女士稱,并非所有員工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她說,臨時工和試用期內是不簽合同的。但對于試用期有多長時間以及試用期結束后是否會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繳納社保問題,魏女士均未正面回應,并稱員工反映情況不屬實。
律師:可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目前,涂輝等離職人員已向省律師協(xié)會農民工維權指導中心申請了法律援助。
該中心的律師歐陽承惟認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同時,單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員工的工作保證金作為押金。此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單位就應當幫其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要求企業(yè)補繳工作期間的社保。
□文/圖記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