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茂名)網站發(fā)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廣東惠多多百貨有限公司水東電海分店。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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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茂電市監(jiān)處罰〔2023〕632號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罰款金額(萬元) | 1.1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44900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于2023年5月19日以10元/市斤的價格從茂名市電白區(qū)林飛洪農副產品經營部購入“生姜”共15市斤,以25.98元/公斤的價格標價銷售。于2023年5月19日以2.5元/市斤的價格從茂名市電白區(qū)啟原蔬菜批發(fā)商行購入“青豆角”共21市斤,以7.98元/公斤的價格標價銷售。上述產品已全部售罄。 上述“生姜”(購進日期2023年5月19日)經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檢驗,所檢產品噻蟲胺項目不符合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青豆角”(購進日期2023年5月19日)經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檢驗,所檢產品噻蟲胺項目不符合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核算,當事人銷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貨值金額為449元,違法所得449元。 | ||||
處罰依據 |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guī)定,構成了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取得的款項。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作出處理。 | ||||
處罰內容 | 罰款11000元 | ||||
違法行為類型 | 民事違法行為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廣東惠多多百貨有限公司水東電海分店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稅務登記號事業(yè)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91440904304021556W----------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26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26 | ||||
處罰機關 | 茂名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數(shù)據來源單位 | 茂名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