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lián)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guī)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有關要求,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川渝兩地主流應用商店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程序(APP)進行了檢查。截至目前,仍有11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詳見附件)。
上述APP應在2024年2月6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置。
附件1:通報存在問題的APP名單
附件2:川渝地區(qū)APP典型違規(guī)案例
重慶市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
通報存在問題的應用軟件名單
序號 | 應用名稱 | 應用開發(fā)者 | 應用來源 | 應用版本 | 所涉問題 | 屬地 |
1 | 萬集薈商家版 | 重慶魚絡圈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1.0.7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啟動運行場景不合理 | ||||||
2 | 記道 | 重慶卡佐科技有限公司 | 魅族應用商店 | 2.4.0.01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更正、刪除個人信息、注銷用戶賬號的承諾時限超過15個工作日 | ||||||
3 | 自考樂 | 重慶卓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應用商店 | 1.0.6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重慶 |
隱私政策中未對處理的個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說明 | ||||||
4 | 沽沽商家 | 重慶盈沽科技有限公司 | 應用寶 | 3.0.8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隱私政策中未對處理的個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說明 | ||||||
5 | 智慧車工坊 | 重慶長安凱程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 應用寶 | 1.0.4.31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重慶 |
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的承諾處理時限超過15個工作日 | ||||||
6 | 兔呼 | 成都瑞星時代科技有限公司 | 360手機助手 | 3.4.4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APP頻繁自啟動和關聯(lián)啟動 | ||||||
7 | 舒萫到家 | 瀘州億訊傳媒有限公司 | 小 米應用商店 | 1.0.3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
8 | 臨時聘 | 自貢眾鑫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應用商店 | 1.0.2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9 | 愛緣 | 四川易成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2.5.92 | APP頻繁自啟動和關聯(lián)啟動 | 四川 |
10 | 籃下王者 | 成都路人王體育科技有限公司 | OPPO軟件商店 | 1.0.4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11 | 智媒教育 | 四川雙擎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 百 度手機助手 | 1.0.0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附件2:川渝地區(qū)APP典型違規(guī)案例
典型案例一:重慶市某網上購物類APP,全網下載量超過20萬,該應用存在“未見使用權限對應的相關產品或服務時,提前向用戶彈窗申請開啟位置權限”“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的承諾處理時限超過15個工作日”等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和《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號)中的“未建立并公布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或未在承諾時限內(承諾時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無承諾時限的,以15個工作日為限)受理并處理的”“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等要求。
典型案例二:四川省某社交類APP,全網下載量超60萬,該應用存在“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APP頻繁自啟動和關聯(lián)啟動”等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 [2020] 164 號)中的“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APP頻繁自啟動和關聯(lián)啟動”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