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王文郁)9月23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遼寧省工商局獲悉,今年第二季度,該局開展了流通領域兒童服裝類商品質量抽檢,標稱商標為“ZARA”“世紀星”42組樣品不合格。
為提升流通領域兒童服裝類商品質量水平,加強對兒童服裝市場監(jiān)管,遼寧省工商局于今年第二季度對省內流通領域的兒童服裝商品進行了質量抽檢。
此次抽檢依據(jù)的國家、行業(yè)等標準分別是:國家強制性標準GB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chǎn)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GB /T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及商品明示產(chǎn)品標準。測試項目主要涉及纖維含量、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異味、耐汗?jié)n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濕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紐扣/衣帶縫紉強力、接縫性能、縫子紕裂允許程度、起毛起球、商品使用說明(標識)。
檢測結果顯示,42組樣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商品使用說明(標識)不規(guī)范。不合格商品中,使用說明(標識)不合格占半成以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使用說明內容應包括有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chǎn)品名稱、產(chǎn)品號型或規(guī)格、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方法、安全類別等內容,抽查發(fā)現(xiàn)許多商品的標識并沒有涵蓋其全部內容或標注內容有錯誤,反映出一些企業(yè)對使用說明不重視,同時存在以次充好、混淆概念的僥幸心理。
二是纖維含量標注問題嚴重,誤導消費者。在36組纖維含量標注不合格商品中,許多標識為棉100%的布料,檢測結果往往只有二三成。虛標纖維含量標誤導了消費者對真實原料成分的了解,使消費者買到質低價高的商品,并有可能對身體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同時也會影響服裝使用后的洗滌和保養(yǎng)。
三是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包括耐濕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jié)n色牢度、耐堿汗?jié)n色牢度,該項不合格的商品除了影響美觀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使用中容易通過汗水、摩擦等導致染料從商品轉移到人體皮膚上,染料中重金屬離子等都有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直接危害人體健康。
不合格樣品標稱商標涉及:ZARA(2批次)、逗童酷褲仔、以太兒、歡樂小馬、蚌蚌唐、星宇酷兒、新瑞一族、拓童、藍威石、杰尼小熊、千紅靚子、世紀星、1001夜、嬰蓓樂、F&F、aimiaimen、因否、巴柯拉、津貝、豆豆衣櫥、棉之子、親親洋娃娃、今貝旺、童戈、柏怡軒子、掌上明珠、東方之子、金龍世家、唯妮蓓愛、韓e果兒、小豆叮、逍遙浪子、大華夫、嘜媛蜜、夢茜之夢、非凡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