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姚立超 記者 黃劼)40款的LED燈泡,符合標準要求僅有17款,23款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這是近日廣東省佛山市消委會對LED燈泡開展比較試驗檢測結果。
比較試驗樣品由佛山市消委會工作人員在佛山市場上隨機采購,LED系列的小球燈泡、筒燈、吸頂燈、臺燈4類商品各10款,一共40款樣品,樣品價格從7元至220不等。標稱品牌包含飛利浦、歐普、佛山照明、雷士、俊朗等,基本涵蓋了消費者熟知的品牌及大眾消費主流產(chǎn)品。根據(jù)消費者關心的安全性能指標,依據(jù)國家相關標準對樣品在“結構”“防觸電保護”“藍光危害”等31個項目進行比較試驗檢測。結果顯示,40款樣品中,符合標準要求僅17款,23款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符合率為42.5%。
10款LED小球燈泡中,全部檢測項目符合要求僅有3款,有7款樣品存在部分或全部項目不符合。不達標樣品標稱分別是:江西眾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商標:眾光)、佛山市藍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普爾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商標:百利通)、中山市古鎮(zhèn)金拓照明電器廠(商標:金拓照明)、廣東省中山市金典照明電器廠、中山市樂美福照明電器廠、深圳市綠明能科技有限公司。特別是深圳市綠明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樣品,7個檢測項目全部不符合標準要求。
10款LED筒燈中,有8款存在部分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標稱分別是:廣東俊朗松田電器有限公司(商標:JUNON)、江西奧其斯科技有限公司(商標:OUTRACE)、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鎮(zhèn)池錦燈飾廠(商標:新豐瀛)、佛山市思特爾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商標:Gefee格輝)、佛山市新輝帥照明電器有限公司、佛山市草蜢照明電器科技有限公司(商標:草蜢CAO MENG)、中山市至嘉照明有限公司共8家。
在LED吸頂燈方面,有5款樣品符合標準要求,符合率50%,其中3款在比較項目中表現(xiàn)突出,標稱分別是: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商標:FSL)、中山雷士燈飾科技有限公司、蘇州歐普照明有限公司(商標:OPPLE)。另外,5款樣品存在部分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分別是:中山市古鎮(zhèn)曼特照明電器廠(商標:迪特照明)、廣東俊朗松田電器有限公司(商標:JUNON)、中山市古鎮(zhèn)譽普照明電器廠、中山市達祥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商標:達祥之光)、中山市橫欄鎮(zhèn)炫豪照明有限公司(商標:創(chuàng)美特照明)。
10款LED臺燈中,全部符合標準要求的有7款樣品,其中5款樣品在比較項目中表現(xiàn)優(yōu)秀,標稱分別是:中山市百利威燈飾有限公司、中山市光陽電器有限公司(商標:冠雅)、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商標:PHILIPS)、歐普照明電器(中山)有限公司、中山雷士燈飾科技有限公司(商標:nVC)。有3款樣品有部分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分別是:中山市翔輝照明燈飾有限公司、中山市視立康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商標:視立康)、佛山市順德區(qū)臻盈電器有限公司(商標:光視寶)。
據(jù)檢測專業(yè)工作人員指出,LED系列商品比較試驗不符合率高達57.5%,質(zhì)量參差不齊,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在于,LED照明產(chǎn)業(yè)技術門檻主要集中在上游芯片制造及封裝,下游成品領域技術含量不高,進入門檻低。一大批以加工生產(chǎn)成品為主的中小型企業(yè),形成同質(zhì)低價競爭局面。隨著市場供應逐步飽和,競爭日趨激烈,為了降低生產(chǎn)成本,一些中小企業(yè)選擇質(zhì)次價低的材料和元器件,使得LED產(chǎn)品整體質(zhì)量下降,安全隱患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