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首創(chuàng)的廣告語“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被使用,“天眼查”運營商將“企查查”運營商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20.45萬元。7月1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金堤公司訴稱,其成立于2014年10月,旗下?lián)碛幸豢钭灾餮邪l(fā)的商業(yè)安全工具——天眼查,可以查詢商業(yè)主體、個人、商業(yè)關系等。北京金堤公司于2014年11月首創(chuàng)“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這句廣告語,隨后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各地城市,投入了近2億的資金,進行大范圍宣傳和推廣。
后北京金堤公司調查發(fā)現(xiàn),蘇州朗動在通過媒體發(fā)文、電梯間商業(yè)廣告等途徑為自己的產品做宣傳時,采用了與“天眼查”整體相似的廣告裝潢設計,包括同樣使用藍色作為背景色、白色作為廣告字體色,廣告主畫面都是一名自然人配以夸張、迷茫等表情,更重要的是將“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這句廣告語用在自己的廣告宣傳中,給其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原告北京金堤公司認為,蘇州朗動直接使用原告巨資宣傳投入和長時間使用的廣告語,采用相似的廣告宣傳頁面,在廣告裝潢上整體向其靠攏,本身就違背誠信原則和商業(yè)道德,也造成了相關消費者的誤認與混淆,獲得了本來不應該屬于其的競爭優(yōu)勢,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故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20.45萬元。
7月1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聯(lián)系“企查查”方面,截至發(fā)稿尚無對此事的回應。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本報記者 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