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貴陽市觀山湖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觀山湖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29期
根據食品安全抽檢監(jiān)測信息系統(tǒng)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區(qū)1家生鮮店?,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貴州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貴陽第二十分公司涉嫌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小白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4月10日,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當事人經營的小白菜經貴州省檢測技術研究應用中心檢驗,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報告編號為№:DBP23520100690232844ZX。當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到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并送達檢驗報告,當事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檢查發(fā)現賣場及倉庫均已無同批次不合格產品,現場未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于4月10日報局領導批準予以立案。
(二)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的行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guī)定,構成了經營農藥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覺守法?!钡囊?guī)定,建議減輕處罰如下:
1.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00)。
2.沒收違法所得壹拾元捌角肆分(¥:10.84)
罰沒共計貳仟零壹拾元捌角肆分(¥:2010.84)
【觀市監(jiān)處罰〔2023〕224號】
貴陽市觀山湖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