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 嘉)為鼓勵百貨、購物中心等大型商場疫情期間正常經營,3月31日,北京市商務局發(fā)布《關于給予本市大型商場疫情期間資金補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采取減免租金舉措的運營單位給予獎勵。
據介紹,此次將通過以獎代補方式,給予疫情期間堅持營業(yè),且減免駐場商戶租金的大型商場資金補貼。在補貼標準方面,《通知》明確,給予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獎勵;給予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含)~10萬平方米的大型商場不超過25萬元的資金獎勵;給予建筑面積兩萬平方米(含)~5萬平方米的大型商場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獎勵。
同時,享受資金獎勵的企業(yè)須滿足3個條件:一是在北京市一級響應期間堅持營業(yè),北京行政區(qū)域內建筑面積兩萬平方米以上的百貨店、購物中心(綜合體的商業(yè)部分的建筑面積在支持范圍,不含寫字樓、酒店等);二是對超過50%的入駐商戶(數量)采取了減免租金措施,減免時間超過15天(含);三是積極配合市、區(qū)相關部門開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間未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
《通知》提出,符合標準的大型商場可于4月3日前,向所在區(qū)商務局提交材料,申請資金獎勵?!锻ㄖ窂娬{,疫情結束后,北京市商務局將委托專業(yè)機構對企業(yè)實際減免租金行為進行核查,對虛假申報的,將追回全部補貼資金,且5年內不得申請市商業(yè)流通發(fā)展資金項目。
《中國質量報》